賬外經營即收入及購貨款都不經過公司賬戶流入流出,也不從公司開票,也不向所屬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確屬公司的業(yè)務,完全在賬外進行,就是賬外經營。從字面意思理解,賬外經營屬于“違法”行為,一經被查,稅局將會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追繳、處罰等。

2019年,稅務局將會通過以下13個方面對“賬外經營”進行嚴格審查,大家可以先對照相關信息進行自查,如發(fā)現(xiàn)以下問題,建議及時調整,提前預防稅務稽查風險。
1、開設了賬外賬號,如個人存折、信用卡、外埠存款戶、存出投資款,用于賬外經營;或者利用被審計單位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過渡賬戶,賬外收入暫存在該銀行賬戶,然后通過支票轉出,賬外資金轉入、轉出均不做賬務處理。
2、銷售收入存在未入賬情況,但產品成本卻通過賬面核算。如企業(yè)發(fā)生料、工、費通過賬面核算,而將部分銷售收入通過現(xiàn)金交易,體外循環(huán)。
3、存在購銷雙方事先議定,互不開票,形成賬面無任何反映的賬外資產情況。
4、購買固定資產,虛開購買材料的發(fā)票再以材料領用,擠占成本,或自制的固定資產領用擠占材料成本,形成賬外資產。
5、生產經營過程中,采用多結轉成本、多報耗用數(shù)量,或少報產品入庫等手法,形成賬外存貨。
6、將已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不入賬,或核銷的債權重新取得所有權后不作賬務處理,形成賬外資產。
7、被審計單位股東借出資金賬外投資,收到投資收益不入賬。
8、出售或出租閑置房屋、場地;變賣報廢車輛、舊設備不入賬。
9、變賣材料、積壓物資、邊角廢料以及收取門面房的水電費和物業(yè)費、返還的押金、將保險公司的事故理賠款截留不作賬務處理,形成賬外資金,設立“小金庫”。
10、漏記個人或關聯(lián)方借款及逾期借款罰息;低估因漏記賬外收入而形成的未記稅金以及與之相關的稅收滯納金、罰款;隱藏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等。
11、上年余額結轉或本年科目對沖,形成賬收賬,譬如,將上年末的預收賬款和存貨余額,在本年初同時不結轉;或者本年將反映個人借款的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收款不同名等額對沖,將本來在賬面還有反映的經濟業(yè)務,隱去了痕跡,形成賬外資產和未入賬負債。
12、利用賬戶對應關系,將應付票據(jù)與銀行承兌保證金同時不入賬,同時形成賬外資產和未入賬負債。
13、以領代報、以借代報形成的賬外資金。先將資金借出或轉出,然后以差旅費、會議費、考察費、勞務咨詢費、贊助費報賬。
同時,建議大家時刻關注以下四種情況:
1.是否老用現(xiàn)金交易,而且數(shù)額、頻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經營情況不相符。
2.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yè)經營范圍明顯不符。
3.股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個人,短期內頻繁發(fā)生資金支付。
4.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xiàn)大量資金收付。
2019年,稅局稽查力度不減,但企業(yè)涉稅風險卻在持續(xù)增加,為避免稅務問題,影響企業(yè)正常經營,還需提前自查并調整賬面存在的問題。
公司稅務問題調整找專家,中港星·中海納會計師事務所專業(yè)會計師從專業(yè)角度出發(fā),為企業(yè)排查公司稅務問題,并及時作出調整方案,幫主企業(yè)降低稅務稽查風險。